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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向永萍學姊請教,松菸BOT調降權利金的疑雲:

1.
2007年1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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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向永萍學姊請教,松菸BOT調降權利金的疑雲:

1.
2007年12月31日,台北市政府發布的招標公告,廠商要拿到松菸BOT的權利,是不是至少要交給台北市政府15億的權利金?

2.
2008年3月17日,文化局長李永萍主持松菸BOT的甄審會議,是不是決定把權利金從15億調降到12億?

3.
這個調降的議案,並沒有列入議程的討論事項中,是不是由主席李永萍以臨時提案,在現場突然提出來的?

4.
最後得標的富邦集團,提出的權利金是13億;如果李永萍沒有提案調降權利金,富邦集團是不是就不可能低價得標?

5.
另外一個競標廠商「漢洋」提出的權利金是16.5億。當初李永萍局長主持「文資審議委員會」通過決議:「容積率低且權利金高者優先」,開標結果是不是完全相反,容積率高且權利金低的富邦集團反而得標?

最後一個問題更好回答了:

6.
李永萍局長主持會議的結果,都大大有利於富邦;然後富邦在李永萍需要的時候,也給了她條件優沃的二胎貸款。這樣是不是會讓大家覺得他們彼此關係異常地好呀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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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進黨前立法委員 臺灣人,生於台北市,曾任台北市議員、立法委員、新潮流系總召集人,民進黨中常委、政策會執行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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